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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商务厅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措施》的通知

2020-03-30 来源:黑龙江省商务厅

哈尔滨市、牡丹江市、黑河市政府,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黑河、绥芬河片区管委会:

  现将《黑龙江省商务厅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协同,上下联动推进落实。

  黑龙江省商务厅

  2020年3月24日

黑龙江省商务厅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16号)部署,推进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省商务厅根据《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责任分工清单》中赋予商务部门的工作任务,结合商务职能,制定以下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措施。

  一、支持自贸试验区贸易转型升级

  1.支持自贸试验区实现“单一窗口”由虚拟SAAS(软件服务)平台运行模式向实体SAAS(软件服务)平台运行彻底转变,增加服务功能,实现由一般贸易向跨境电商扩展,由独立平台向接入商务大数据平台延伸。

  2.支持在哈尔滨片区、黑河片区设立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

  3.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获得自周边国家进口钾肥资质。

  4.支持哈尔滨、绥芬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黑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探索跨境电商监管新模式,结合黑龙江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提升跨境电商快速通关能力。

  5.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发展跨境电商贸易,扩大网购保税进口,构建集跨境电商物流、海外仓配、供应链服务、海外B2B分销为一体的跨境物流体系。

  6.支持绥芬河汽车整车进口岸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支持哈尔滨铁路口岸申报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资质。

  7.支持自贸试验区外经贸发展,在安排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时对自贸试验区给予重点倾斜。

  8.支持自贸试验区内文化贸易企业参加京交会等境内外展会,推动文化贸易企业走出去。推荐区内文化贸易企业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申报国家文化出口基地。

  二、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投资领域改革

  9.支持自贸试验区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支持自贸试验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支持自贸试验区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支持自贸试验区建立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投资保护、项目跟踪和投诉工作机制;支持外商投资设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等。通过支持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条例在自贸试验区的全面落实提高区内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10.支持自贸试验区做大做强产业基础。支持自贸试验区以更加优惠的政策和更好服务吸引外来投资者投资标志性大项目落地,有效集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推动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和特色产业发展。

  11.支持自贸试验区培育壮大外向型经济。支持自贸试验区强化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吸引更多从事外经贸业务的企业到区内发展。

  三、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以对俄及东北亚为重点的开放合作高地

  12.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运用国家批准的黑龙江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开展内贸散货跨境运输。

  13.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走出去”开展对俄农业合作,建设境外农业合作园区。

  14.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对境外投资合作所得回运产品开展贸易和加工,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粮食生产、收购、仓储、运输、加工、销售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5.支持黑河片区增加大黑河岛国际游艇码头功能。

  四、支持自贸试验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16.支持自贸试验区对标先进规则和标准先行先试,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新一代国际经贸规则,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指标评定标准,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