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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8 来源:哈尔滨新区报
日前,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哈尔滨市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7条,从资金、专项债、基金、产业项目用地、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等方面对产业园区(功能区)建设进行全方位支持。
《若干措施》有效期3年
与哈市现行其他产业扶持政策
不重复享受。
有四方面创新内容:
1
实行名单制动态管理
《若干措施》拟将哈尔滨市5个产业集聚明显的产业功能区、9个开发区(园区)、7个新建开发区(园区)列入考核激励名单,并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2
采用“事后奖补”
对列入名单中已有的产业园区(功能区)、省级开发区按照主营业务收入区分为:百亿级、五十亿级、二十亿级三类,采用“事后奖补”的方式进行奖励。
3
实行“分级考核”
在达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中明确的增速目标及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目标的基础上,对比上一年度,一类产业园区(功能区)主营业务收入每增加20亿元、二类产业园区(功能区)主营业务收入每增加10亿元、三类产业园区(功能区)主营业务收入每增加1亿元,缴纳税收的市本级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区县(市)政府。
4
采取“事前支持”
对名单内新建产业园区,采用“事前支持、事后考核”的方式进行支持。到2022年,主导产业或优势产业预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300亿元以上的,市政府自2020年至2022年,每年给予1亿元、2亿元启动资金支持。根据产业园区建设进度,经市政府同意,市级财政可提前预拨启动资金。预期未实现目标的,市政府将收回已支持资金。
扫码查看《哈尔滨市重点产业园区(功能区)管理名单》:
文章来源:哈尔滨新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