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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发挥对口合作平台示范效应 共助区域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 深哈产业园入园企业将可享受特区仲裁服务

2020-12-29 来源:筑梦深哈

  近日,深圳国际仲裁院(简称深国仲)与深哈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就在深哈产业园引进特区仲裁机制、开展全面合作、设立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哈产业园庭审服务中心等事宜达成共识。

  双方按照坚持创新发展,坚持合作开放,坚持市场驱动的合作原则,拟在深哈产业园综合展览中心挂牌设立“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庭审服务中心”,为深哈产业园入驻企业及当地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商事纠纷现场及远程庭审服务,包括商事纠纷防范、风险管理、国际仲裁员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培训和服务;对标深圳标准,提供仲裁服务、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全面推动深哈产业园建立国际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助力区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深圳国际仲裁院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建立的第一个国际仲裁机构,也是全球首个通过专门立法建立法定机构管理机制和国际化法人治理结构的仲裁机构,具有坚实的国内外公信力基础。在深哈产业园的建设发展过程中,借鉴深圳先进经验,引入深国仲开展仲裁相关服务,充分发挥特区国际仲裁的影响力和国际资源优势,对有效提升深哈产业园对国内外企业的吸引力,有效提升哈尔滨新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效提升哈尔滨市在东北亚的辐射影响力具有深远意义。

  新闻知多点——关于深国仲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曾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简称“深国仲”,英文简称“SCIA”)创设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37年来,深国仲积极推动中国国际仲裁在特区的创新发展,1984年在中国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1989年开创中国第一个内地仲裁裁决依照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获得境外法院强制执行的先例,特区仲裁和调解当事人现已遍及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

  国际化的仲裁员结构。作为中国最早聘请境外仲裁员的仲裁机构,深国仲持续加大仲裁员结构的国际化力度。仲裁员名册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全覆盖,境外仲裁员有385名,占比超过41%,国际化比例全国领先。

  持续的规则创新。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当事人为中心,深国仲持续创新业务规则:率先规定可以受理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仲裁案件,率先制定《关于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程序指引》,率先探索“选择性复裁机制”,率先推出谈判促进规则,率先实践“展会调解+仲裁”“商会调解+仲裁”和“香港调解+深圳仲裁”机制,率先创新“四位一体”资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开放的国际合作平台。深国仲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国际商会(ICC)仲裁院等国际组织以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等知名国际仲裁机构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参与共建“中非联合仲裁中心(CAJAC)”,并在美国洛杉矶设立了中国首个国际仲裁海外庭审中心“北美庭审中心”。作为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仲裁机构,深国仲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一站式”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立足前海,牵头创建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并共同发起设立中国自贸区仲裁合作联盟,通过协同创新,致力于提升中国仲裁的国际化水平。


文章来源:筑梦深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