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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与宣传
黑龙江省分局举办中国(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外汇政策宣讲会 推出九项外汇创新支持举措

2019-12-31 来源: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12月23日,外汇局黑龙江省分局印发了《关于在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汇创新业务的通知》及《进一步推进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该通知及实施细则的发布是对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也标志着以黑龙江为代表的新一轮沿边地区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与创新模式的启动与探索。

  2019年12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组织召开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创新业务政策宣讲会,推出了九项外汇创新支持举措,指导银行、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向自贸试验区优化配置,增强黑龙江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进一步加大对自贸试验区涉外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会上,省外汇局各部门业务人员对相关政策进行了逐条解读。本次宣讲会重点介绍了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最新实施的政策措施,旨在引导企业充分享受自贸试验区外汇管理政策红利,推动银行提升业务服务能力,为自贸试验区企业服好务,指导黑河、绥芬河片区外汇局做好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外汇创新支持举措的推出,为黑龙江自贸试验区从政策上获得了更多顶层设计资源的倾斜,进一步优化了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在更高水平上促进了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促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为黑龙江建设向北开放窗口提供了便利化通道。

  省自贸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哈尔滨新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业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外汇局牡丹江、黑河市中心支局、绥芬河市支局外汇管理科科长及工作人员,全省31家银行机构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黑龙江联合石化、黑龙江大庄园肉业、黑龙江鑫达企业集团、九三粮油、哈尔滨电气国际等28家企业负责人,共212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