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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与宣传
政策解读--"新驱25条" 10.减免办公用房费用

2022-03-03 来源:哈尔滨新区惠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关于加强对外开放深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2020-2025)A〕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常态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加快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以下简称“片区”)建设,创新落实好《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条例》,着力破解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一步聚企业、聚人才、聚外资、聚产业,结合发展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条款细则

  10.减免办公用房费用。对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内相关行业中新注册的小微企业,达到每年约定发展目标的,前3年免房租(租用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后2年每年房租减半。其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取得的奖励部分,可用于冲抵房租。

  实施细则

  【适用对象】:

  区域内新注册的租用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或机构。

  【认定标准】:

  符合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新注册的小微企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并至少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1.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等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2.企业经认定为四上企业,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3.全口径税收贡献达到1000元/平方米/年,或三年、五年累计达到上述目标均可申请以前年度租金补贴,给予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4.企业获得哈尔滨市雏鹰计划资助或一次性获得投资机构50万-200万元及以上投融资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5.新设立VC、PE、担保、小额贷款等各类投资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6.认定为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并获得1项知识产权,给予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7.新认定为服务外包企业,年服务外包合同额达200万元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8.企业在国内外省市新区知名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前三名,给予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9.企业创办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载体。对新备案(含重新评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根据服务活动数量、孵化企业情况,升级改造投入等情况按照合作协议具体约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资助标准】:

  前3年免房租,后2年房租减半,每年其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增量(区本级留成)部分,可用于冲抵房租。超出部分奖励给企业,不足部分企业予以补缴。

  【申报材料】:

  1.入驻协议;

  2.相关认定证明;

  3.其他相关材料。

  【兑现流程】:

  1.由政策兑现中心收取申报材料;

  2.由区发改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准入资格;

  3.审核结果由区发改局提请相关会议进行审定;

  4.根据会议审定结果进行公示;

  5.区财政局根据审定结果拨付资金。

  【兑现时间】:

  按季度兑现,年末统一结算。

  【责任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4001038890转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