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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和<赋予哈尔滨新区省级行政权力指导目录>的决定》(2023年省政府令第3号)规定,现将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赋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哈尔滨新区实施省级发展改革行政权力事项公告如下:
一、赋权事项
1.赋予给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的省级发展改革行政权力事项为《赋予(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计5项)。
2.赋予给哈尔滨新区实施省级发展改革行政权力事项为《赋予哈尔滨新区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计2项)。
以上具体事项详见附表。
二、赋权内容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委员会和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哈尔滨新区范围内,赋权事项的办理实施、监管检查、事中事后监管等各项行政管理工作。
三、被赋权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一)名称: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联系方式:0451-84010122
(二)名称: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黑河市通江路82号
联系方式:0456-26856666
(三)名称: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绥芬河市长江路1号
联系方式:0453-3939291
(四)名称: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联系方式:0451-84010122
自2023年4月17日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受理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哈尔滨新区范围内赋权事项的行政管理工作,请申请人到被赋权单位办理赋权事项的申办等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赋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